那些關於在巴黎的記憶...
那些關於在巴黎的記憶...

法國巴黎羅浮宮的《蒙娜麗莎》
巴黎,總是帶著一種矛盾的氣質:既浪漫又現實,既古典又前衛。六月的巴黎尤其如此,陽光不急不緩,風也有著一種讓人願意慢下來的溫度。
我在這裡待了四天。時間不長,卻也足夠在街頭停頓,給自己一些和城市獨處的時刻。
那幾天,我住得不遠,從窗戶往外望,能看到一排排深灰色的屋頂和鋅皮煙囪。清晨醒來時,巴黎還沒完全甦醒,街道是空的,只有偶爾一兩聲汽車駛過的迴響。空氣有點涼,但不冷。我喜歡在這樣的時候出門,走去塞納河邊,找一條安靜的河岸坐一會兒,看清晨的光如何一點一點爬上對岸的橋。
羅浮宮我還是去了。不是為了完成任務,也沒有特別期待某一幅畫,只是想看看那座龐大的空間如何包裹住幾百年的人類想像。館內很安靜,有遊客在拍照,也有學生坐在地上畫速寫。我走得很慢,在某些雕像前站了很久——它們不太出名,卻讓人想停留。那種安靜的注視,是我最喜歡的片刻。
聖心大教堂是我傍晚去的。風吹得很快,教堂外階梯上坐滿了人。有人彈吉他,有人什麼都不做,只是看著遠方。城市在腳下緩慢地鋪展開來,天色一層一層變暗。那一刻我沒有拍照,也沒有說話,就只是坐著,聽風,聽鐘聲,也聽自己內心變得輕一些。
巴黎的魅力,不在於她給了你多少驚喜,而在於她不急著告訴你答案。你只要慢慢走,自然會在某個街角找到一個小廣場,長椅上坐著曬太陽的老人和讀書的學生;或是一家只有幾個座位的咖啡館,門口擺著兩株長得歪斜的迷迭香——一切都不刻意,卻足夠真實。
離開巴黎的那天,我走了很多路。從拉丁區走到協和廣場,又拐進一條不知名的小巷。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這樣走,也許只是想在離開前,再把這座城市的節奏記得更清楚一點。
四天不長,也不足以了解一座城市。
但如果城市有氣息、有表情,那麼我想我記住了巴黎。
那是一種被陽光照亮過的靜默,留在風裡,也留在我心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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